China Law Translate
Articles about China Law Translate
Some Issues in the Draft Cross-border Corruption Law
Given recent attention to the extraterritorial reach of Chinese law, it’s surprising that the draft Cross-Border Corruption Law (CBCL) hasn’t attracted
A few notes on the Ethnic Unity Law
This is not an overview of the Ethnic Unity Law. Articles, like that by NPC Observer, have already done an admirable job of explaining how the law
Draft Rules for Protection of Minors Online
China’s State Council has released a new volley in the country’s ongoing efforts to make the internet safe and healthy for minors. The new draft authority
PRC Law on Counter Cross-Border Corruption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惩治跨境腐败行为,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保护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反跨境腐败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坚持积极参与全球反腐败治理。 第三条 本法所称跨境腐败是指下列行为: (一)境内公民和境内企业、其他组织及其分支机构、子公司向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的行为,或者境外人员和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及其分支机构在境内向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的行为; (二)境外人员和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及其分支机构向境内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或者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行贿的行为,以及相关联的受贿行为; (三)境内公民和境内企业、其他组织及其分支机构、子公司在境外实施的除前两项规定以外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行为; (四)全部或者部分行为在境外实施,全部或者部分结果发生在境内的与前三项规定行为具有同类性质的其他腐败行为; (五)涉嫌腐败人员逃匿境外、跨境转移腐败资产的行为。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坚持尊重主权、平等互惠,公平正义、惩恶扬善,倡导在反腐败国际合
国务院关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使用网络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服务,研发、制造智能终端产品,通过应用程序分发平台为智能终端用户提供应用程序的,适用本规定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者、应用程序分发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特点,科学评估对未成年人的潜在影响,合理设定服务对象和服务方式,按照本规定、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提供未成年人模式。 鼓励智能终端产品产业链供应链加强合作联动,研发、制造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特点的专用智能终端产品,推进未成年人专用智能终端产品产业化;支持研发、提供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技术和服务,保障未成年人用网需求,促进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 第四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下列网络服务: (一)陌生人网络社交服务,向十六周岁以上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除外; (二)虚拟亲属、虚拟伴侣等虚拟亲
Breakdown of SPC Opinions on AI Related Disputes
CLT 是一个能够让说英语的人群进一步了解中国法律,众包、众筹的法律翻译项目。
SPC Opinions on Hearing Cases of AI-Related Disputes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严格公正司法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指导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深刻认识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促进创新和依法治理相结合,依法公正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促进提升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安全性、可靠性、可控性、公平性,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 发挥司法裁判引领作用,积极引导人工智能增进人民福祉,切实加强数字时代民生权益司法保障。 积极稳妥探索、完善涉算法伦理、算法规则等人工智能领域的司法裁判规则和机制建设,用足用好现有法律规定,妥善应对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带来的规则冲突、社会风险